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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50/ 658-2016)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

网址:www.chinazhongchuang.cn      更新时间:2021-03-17 10:06    浏览次数::96次

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(DB50/ 658-2016)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

本修改单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批准,由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、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发布,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。 一、对“表 2 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”的氮氧 化物排放浓度限值进行修改:



重庆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

表 3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 
重庆市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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